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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TD計畫簡介

緣起
我國傳統產業昔日核心競爭優勢,大量生產之代工模式及生產後之運籌能力,因中國大陸、東歐等新興國家投入國際市場,挾其勞資低廉和高成長之內需市場等因素而逐漸式微。為解決傳統產業所面臨之困境,經濟部於99年11月15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訂定「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」,據以推動「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」,期透過提供傳統產業研發補助資金,鼓勵業者自主研發,以厚植我國傳統產業之創新研發能力、加速升級轉型及提升競爭力。

申請補助類別
※申請類別、申請應注意事項,請依當年度公告之申請須知為準(申請須知/申請計畫書格式請至本計畫網站之「專案文件下載區」下載)
CITD計畫簡介-1

審查階段說明
(一)資格審:審查申請業者資格、計畫書格式、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等是否與規定相符。
(二)技術審:由審查委員資料庫中,依專業隨機妥適指派評審委員再由評審委員就業者所提書面資料,依申請個案計畫之產業類別或屬性,依據下列審查項目逐案進行審查。
(三)決審:召開決審會議,依年度經費額度及個案審查後之排序,核定補助優先順序及經費。


如欲了解CITD相關更詳盡的資訊,歡迎由以下連結進入:
https://www.citd.moeaidb.gov.tw/CITDWeb/Web/About.aspx

 

委辦單位:經濟部中小企業處